3月27日下午,新一期的“珞珈政治学论坛”顺利举行,来自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的长聘副教授谈火生在学院106会议室作题为“人民政协制度创新及其扩散”的学术讲座。本次论坛由陈刚老师主持,参加者有学院院长刘伟、行政管理系的上官莉娜、国际关系学系的邢瑞磊、政治学与行政学系的吕普生、朱海英、刘景南等老师,以及学院的部分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代表。
讲座伊始,谈火生老师首先介绍了本次讲座所涉及的背景:在近年到不同省份的调研过程中,谈老师发现多个城市的基层政协都处于一种特别忙碌的状态,甚至有领导干部提出了“忙得像政协”的说法,这与以往学者对于政协机构工作较为清闲的印象相去甚远。以此为引子,谈老师提出,自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制度已经发生了巨大改变。接着,他通过以下两个部分的内容对此进行了讲解: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制度创新、人民政协制度创新的理论阐释。
首先,谈老师回顾了十八大以来的人民政协制度创新。一是人民政协制度的创新体现在开展政治协商的领域不断扩展,从过去的只有经济社会领域到如今的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党的建设等多个方面。二是协商形式更加丰富、协商制度更加完善。人民政协近年来建立了多项以双周协商座谈会、网络协商等为代表的制度化体系,同时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政协协商与人大协商有效衔接等方面也形成了制度化机制。三是协商密度显著增加。这主要表现在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均由每年1次增加到2次,双周协商座谈会每年举办16-20次上。
针对这些现象,谈老师以两个案例介绍了自己近年来的观察与调研情况。第一个案例是双周协商座谈会从“非制度化”到“制度化”的演变。谈老师谈到,双周座谈会实际上是最早从建国开始就已经设立的协商制度,当初只局限于民主党派参加,参与人员和人数也不固定,召开时间和频率也没有规范要求。但在2013年10月以后,逐渐完成了从“非制度化”到“制度化”的转变,主要体现在会议频率固定、会议时间固定、参与人员和人数固定和操作流程规范等方面。第二个案例是近年来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建立的有效衔接机制。谈老师提到,人民政协制度是协商民主体系建设的突破口,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既可先行先试、提供经验,也能够带动其他渠道开展协商,推动协商民主体系建设。与省级政协不同,但是市县级政协目前在基层发挥的重要作用是十九大之后着重突破的,是基层政府探索与实践的结果。在这方面,各地的做法有所不同,主要包括在基层建设组织的组织驱动,如浙江海宁的“民生议事堂”;以及政协委员下基层的委员驱动,湖南的“微建议”平台。这些做法都有效地双向激活了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有效衔接。
在讲座的第二部分,谈老师也是以案例的形式对近年来的人民政协制度创新进行了理论阐释。第一个案例是第十二届全国政协的第21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对建筑工人工伤维权议题的讨论。在从问题提出到政策落实的过程中,这一议题先后经历了社会组织调研、政协委员提案、政协报报道、政协联合调研、政协团体提案、相关部门起草意见、双周协商座谈会讨论、成果报送领导批示、文件出台以及跟踪落实等多个环节。谈老师从协商系统建设方面总结了其意义。首先,议题调研与协商的过程体现了不同的协商渠道之间的相互衔接,即以政协协商这一专门的协商机构将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衔接起来。在这一案例中具体表现有政协协商与社会组织协商的衔接,如2012年与北京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高校联合发布的调研报告;还有政协协商与政府协商之间的互相衔接,如组成联合调研组,相关部门主管副部长参加协商,等等。其次,人民政协制度还实现了协商与决策的有效衔接,主要做法有“直通车”机制,即各级政协可以通过《政协信息》、《政协信息专报》等社情民意信息通道和专题调研报告等形式,报送决策层,使政协的协商成果能顺利地抵达决策层;还有政协协调与协商议题相关的决策部门直接参与协商等。最后,这个过程还体现了政策执行的协商式监督。早在1982年民主监督就成为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2017年《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更是提出了“协商式监督”的命题,这是能够将协商延伸到政策执行阶段的制度保障,也是通过协商推动政策执行的中国特色。
第二个案例是湖南省建立的“微建议”平台在解决塔山瑶族乡通信网络不畅问题中的作用。塔山瑶族乡地处偏远,通讯设施建设滞后。而在2021年8月,衡阳市政协副主席陈淼通过微建议反映了当地网络通讯不畅的问题,之后由省政协副主席李民领办,省、市、县三级政协积极联动,通过协调当地党委政府、三大运营商、国家电网等部门,最终解决了塔山瑶族乡1万2千人通信网络不畅的问题。谈老师通过这个案例主要是从回应性视角分析地方政协委员的参与解决民众需求的动力问题,因为政协委员履职热情不高、履职能力不够向来是基层政协的一个难题,但在本案例中各级政协委员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积极性。谈老师提出,这一现象首先是由政协委员参与性质的决定的,即人民政协的组织化参与,从而给政协委员们带来了不同的政治效能感。在组织化参与中,政协委员们能够感受到组织内的回应性、政府的回应性以及被代表者的回应性,因此能够受到很强的鼓励。
在提问与讨论环节,谈火生教授与在场师生进行了热烈互动。对于李昊霖同学提出的人民政协制度在理论创新上的方向问题。谈老师从党国关系和党社关系的分析框架对理解中国政治的重要性做出了回答,主张从现实的实践经验出发和现有的理论进行对话。行政管理系的上官莉娜老师结合自身经历对政协委员与人大代表的区别进行了分享,并提出了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问题。对此,谈老师从七大协商渠道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阐释。政治学与行政学系吕普生老师就中国政治研究如何根据各地政治差异的经验事实进行归类、比较和推动理论创新的问题进行了阐述,而朱海英老师提出了协商民主在国内兴起和存续的动力机制以及人民政协履行原有的三大职能与现在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关系问题。对此,谈老师从自身对中西方协商民主的理解出发,认为最主要的动力是来自于实践的推动,并从系统性和综合性的角度解释了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与三大职能之间的关系。最终本次论坛在老师和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政治学与行政学系 杨晋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