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学院党委在303会议室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学习贯彻武汉大学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武汉大学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任务要求。学院全体党委委员、各系党支部书记、系主任及内设机构主任级干部参加会议,党委书记梁涛主持。
党委副书记邢涛详细领读领学《武汉大学关于二级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规定》、《武汉大学关于二级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规定》、《中共武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加强同级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三份武汉大学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文件。他表示,这三份文件是学校党委和纪委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监督体系,落实部门监督,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不断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的具体举措,对于 “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监督的监督内容更加具体、监督方式更加常态,监督机制更加精准,其指导性和操作性非常强,对于学院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贯彻民主集中制,提升学院领导班子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他强调,学院全体领导干部要坚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加强同级监督相统一,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和监督,把监督重点要求的各个领域作为目标责任和推进工作的重点,抓好落实。
党委书记梁涛领读领学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她指出,《规定》的发布对学院这样高校基层党组织有非常具体明确的指导意义,明确了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应该遵循基本原则,强调了党委要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了党组织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对责任落实、问责处理、群众监督等具体工作提出明确清晰的要求。
根据学校党委修订发布的《武汉大学学院(系)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武汉大学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武大党字〔2021〕99号)以及学校巡视整改要求,学院党委及时修订了《武汉大学welcome网站注册入口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武汉大学welcome网站注册入口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党委书记梁涛对学院修订前后的两份议事规则进行比较说明。她指出,此次两份《议事规则》的修订,是学院党委针对学校两次巡察所指出问题作出的重要整改措施,通过制定修订《议事规则》从机制上保障学院党委对学院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界定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的具体职责,进一步明确学院党委全面履行管党治党和办学治院的责任。希望通过此次学习有助于学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明确程序规则,在制度规则内更好地开展工作,并推动学院中层以上干部对学院大事要事的决策、执行过程进行监督。
党委书记梁涛指出,学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从五个方面着手,一是统揽全局把握方向,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二是用好从严治党利器,以巡视整改扎实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三是夯实党员队伍管理,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四是严格依法治院,强化从严治党制度执行;五是落实“两个责任”,营造健康的政治生态;六是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夯实学院党建工作。她强调,在十九大精神的引领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正确指导下,学院党委要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坚持把方向管全局,紧密围绕学院教育教学、人才队伍、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工作特点,不断加强党对学院工作的全面领导,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紧抓实抓到位,努力将党建工作优势不断转化为事业发展的优势。
与会党委委员纷纷表示,学院全体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