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单证)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 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二、报名方法(报名详情见“武汉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须知”)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网报成功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2012年7月13日至16日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条件。报名前考生先资格自查,对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者可以报名;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我校最终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国务院学位办对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将进行随机抽查。
1、《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早做好认证事宜。
四、考试方式及科目(10月17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一)初试(入场前将通过身份证鉴别仪再次核验考生有效身份证件)
3、考试大纲:考生可在当地书店或直接向出版社购买。
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参加复试。复试含政治理论和综合测试,重在考核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由我校welcome网站注册入口具体组织。详情请于12月初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1、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2012年我校公共管理硕士
招生限额为100人。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录取考生联考总分均分在全国的排名等情况,择优录取。
2、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3、报考我校考生的录取调剂限在湖北省内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采用周末班、集中班等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2、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
3、学习费用(含论文答辩费)3.2—4.5万,具体标准因办学地点不同有差异。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武汉大学welcome网站注册入口 电话:(027)68754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