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4年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武汉大学welcome网站注册入口办学历史悠久,学术积淀深厚,涵盖政治学、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其中政治学学科的历史可追溯到20世纪初,公共管理学科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均为全国同类学科建设最早单位之一,也是全国首批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教育培养单位之一。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07-2009年组织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学院两个一级学科均进入前十名,其中公共管理学科排名第一。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能、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能熟练地从事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管理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4年计划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80余人。
三、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培养方式:采取周末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学习年限:2年。
四、报考条件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公共管理硕士不接收推免生。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报考该项目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选择武汉大学报考点。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http://yz.chsi.com.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 www.gs.whu.edu.cn)。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考试或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初试及复试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设置二个单元考试科目,即英语二(满分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三)复试
1.复试时间:2014年3月—4月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
八、录取
(一)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九、调剂
调剂复试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一、收费标准
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5-6万元/人。
说明:学费可能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和学校财务部门审核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二、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welcome网站注册入口MPA中心
电话:027-68754460
MPA中心网址:http://www.pspa.whu.edu.cn/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