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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通知
    武汉大学201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03/08 11:39:03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MPA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丁煌尤传明 邓大松 陈世香

    负责本单位MPA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工作,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

    各复试小组负责实施相关复试细则。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分数线

    总招生数

    上线数

    复试比例

    管理综合

    外语

    总分

    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

    110

    55

    185

    200

    239

    119.5%

    三、调剂政策

    我校2017年MPA不接受校内外调剂。

    四、复试要求

    1.报到及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地点:学院301教室(具体分组报到见后续通知)

    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材料: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

    ③准考证;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2.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17年3月23日星期四下午2点-24日星期五全天

    复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时报到、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费用:由学院按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100元/人。

    3.复试内容和形式

    ①.英语面试:考察考生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

    ②.综合面试:采取抽题答题形式,考察考生的分析、思辨能力及专业知识等。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综合面试内容包括:公共管理方面的理论与实务知识;以及中共十八大以来的时事政治

    等相关内容。

    4.成绩核算

    ①.总成绩计算:初试加权平均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其中复试英语10%,复试专业30%)。

    ②.录取总分=(初试英语+初试综合)÷3×60%+英语面试×10%+综合面试×30%。

    毕业年限、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责任考生自负。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将按研究生院要求,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具体体检安排后续通知。

    七、录取原则、录取类别

    (一)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进行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时,按综合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二)录取类别

    所有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正式录取前需政审合格,并签订三方协议(单位、学校、个人)。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三)学费

    学费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八、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本单位复试细则,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将于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1.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网址:http://www.gs.whu.edu.cn

    电话(传真):027-6875412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2.武汉大学welcome网站注册入口

    网址:/

    电话:027-68754460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21室)

    附:复试名单(按考生编号顺序。资格审查编号用于报到和所有材料编号。)

    附:2017MPA复试名单-20170307.xls

    文件类型: .xls

    1055f0eaa8c903179e041ceaad87a656.xls(37.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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