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关于做好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 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2021年招生考试情况,制定本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招生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院领导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工作,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二)复试工作小组
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复试专家小组、联络保障小组、疫情防控小组,具体负责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复试录取、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专业) |
复试分数线 |
总招生 |
推免接收人数 |
统考招生人数 |
上线人数 |
|
政治 |
英语 |
专业 |
总分 |
人数 |
|
政治学 |
政治学理论 |
60 |
60 |
110 |
380 |
5 |
2 |
3 |
3 |
|
中外政治制度 |
6 |
4 |
2 |
5 |
|
国际政治 |
60 |
60 |
90 |
360 |
3 |
2 |
1 |
0 |
|
国际关系 |
5 |
3 |
2 |
3 |
|
公共管理 |
行政管理 |
60 |
60 |
90 |
400 |
23 |
12 |
11 |
16 |
|
土地资源管理 |
2 |
0 |
2 |
0 |
|
社会保障 |
60 |
60 |
90 |
380 |
13 |
7 |
6 |
8 |
|
公共经济管理 |
60 |
60 |
90 |
370 |
4 |
2 |
2 |
1 |
|
应急管理 |
60 |
60 |
90 |
341 |
10 |
3 |
7 |
1 |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60 |
60 |
90 |
345 |
5 |
3 |
2 |
2 |
|
单 考 班 |
|
公共管理 |
二级学科 |
管理 |
英语 |
专业 |
总分 |
总招生 |
上线人数 |
|
综合 |
人数 |
|
行政管理 |
40 |
30 |
65 |
249 |
13 |
17 |
|
|
公共经济管理 |
33 |
34 |
|
|
三、调剂政策
(一)接收调入的专业及人数
所属学科 |
可调入专业 |
可接受调入人数 |
政治学 |
国际政治(全日制学硕) |
1 |
公共管理 |
土地资源管理(全日制学硕) |
2 |
公共经济管理(全日制学硕) |
1 |
应急管理(全日制学硕) |
6 |
(二)调剂要求
1.符合学校及我院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院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接收调入申请专业与报考专业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三)遴选原则
1.对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将根据其学科背景、初试成绩、科研成果和思想道德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估排名,择优遴选参加调剂复试。其数量将根据接受调剂专业的调剂名额按照不超过1:2的差额比例确定。
2.在同等条件下,与申请调剂专业所在一级学科初试科目相同的考生优先。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填写《武汉大学welcome网站注册入口复试调剂申请表》(附件4),应在2021年3月29日17:00前将表格本人亲笔签名后扫描生成PDF文件发送到3537729502@qq.com邮箱,文件名“专业+考生姓名-复试调剂申请表”。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经过遴选审查,才能参加调入专业复试。
3.本院将于2021年3月25日8:00—21:00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志愿填报,申请调剂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否则视为放弃。
说明:在出现考生放弃所报考专业复试或出现考生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情况下,若该专业出现多余指标,将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接收调入专业和人数,考生依照本细则前述程序提出申请。
四、复试要求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电子邮件线上提交
2.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26日(周五)14:00
3.相关邮箱地址:3537729502@qq.com
4.邮件标题命名:政管学硕复试资格审查及相关材料
发送材料一:文件名“ 专业+考生姓名-资格审查材料”。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往届毕业生)或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
③准考证
请按照以上①②③项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发送材料二:文件名“专业+考生姓名-复试承诺书”。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本人亲笔签名后扫描生成PDF文件。(注意:现场面试时复核身份证、毕业证书、准考证原件,同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按①②③顺序钉一起)和复试承诺书原件)。
温馨提示:考生凭考生编号+姓名加入QQ群:1094084549(2021政管院学硕招生群)。
5.面试参考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学院将核对考生的个人材料及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信息不符、不实者不予复试。
(二)笔试、面试安排
1.考核方式
笔试、面试采用线下考核方式,请考生按时参加复试,不能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因疫情确有特殊情况的考生请及早联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
2.考核时间及相关要求
专业课笔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周日)14:30-16:30;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时间:2021年3月29日(周一)上午、下午。
各专业笔试地点、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按复试人数适当划分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政治意识强、公道正派、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并安排专人现场记录。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1.考核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笔试。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等)与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同时进行。
2.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其中专业课笔试占10%(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5%,综合面试占25%;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四)复试过程管理
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配备充足人手,健全复核机制。在分数线核算、复试名单确定、组织考核和成绩核算、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各个关键环节安排专人、多人反复核查,确保无误后2人以上签字留存、备查,确保不出差错。
(五)成绩核算
1.按初试成绩(60%)和复试成绩(40%)加权计算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总评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
(六)防疫措施
学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实施,成立疫情防控小组,由学院相关领导担任负责人。
学校当前仍处于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复试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健康码进入校园,出入校园应主动配合门岗值勤人员的相关查验工作,复试考核过程中按要求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
五、体检要求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如有特殊情况,学院将派人外调。
七、录取原则、类别及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实施细则》实施,根据考生初复试总评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原则上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才能录取调剂志愿考生。
2.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
(二)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双向选择
录取结束新生入学后开展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
九、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本单位复试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将于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1.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网址:http://www.gs.whu.edu.cn
电话(传真):027-68754125(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6:30)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2.武汉大学welcome网站注册入口(研究生招生)
网址:/
电话:027-68754263(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6:30)
咨询邮箱:3537729502@qq.com
联系人:戴老师
十、补充说明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附件1:全日制学硕复试名单(统考)
附件2:非全日制学硕复试名单(单考)
附件3: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4:武汉大学welcome网站注册入口复试调剂申请表
武汉大学welcome网站注册入口
2021年3月24日